[imText1]出自民间组织的第一部揭露有关朝鲜国家机关对脱北者门实施有组织、有体系刑讯的报告书近日面世。
朝鲜人权市民联合(理事长 尹玄)13日出版题为《酷刑共和国,朝鲜》的报告书。该报告书根据近7个月来对20余名脱北者(9名男性、11名女性)进行的深层采访揭露了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人民保安省等国家机关内的刑讯逼供问题。
报告书指出,朝鲜当局为迫使在押人员做出供诉,时常会采取殴打、监禁等刑讯手段。同时对这些刑讯手段变得日渐加深表示了担忧。
同时因为监狱内没有食物配给,在押人员普遍都处于严重营养失调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的刑讯能够直接导致死亡。
报告书主张,即使有在押人员因刑讯逼供而死亡,也决不会进行死因调查。相关机关会强辩说是畏罪自杀,或者干脆伪造文件。
报告书揭露:“即使是将尸体返还给家属时也会将死亡原因说明为‘因为有罪的人没能洗脱罪名就死掉了,所以是罪有应得。’” 所以家属们也要被扣上罪人的帽子。
报告书特别强调对在押人员实施的惨无人道的酷刑。其中最为恶贯满盈的有在彻底隔离的情况下不提供任何食物的“地下监牢”、手脚反绑长时间吊在空中的“鸽子刑”。
报告书说明:“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脱北者群体的急剧增加,为了对此加以系统的管制和处罚,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1999年7月到11月间,在茂山郡保卫部内设置了以长期调查为目的的拘留所设施。”
同时指出:“从2000年开始对女性的非人待遇也逐渐扩大和普遍化”,“所谓‘压水’,即让女性在押人员赤身裸体反复做起立和蹲下的动作也逐渐成为全国范围内典型的调查方式。”
报告书特别强调,“朝鲜的保卫部与中国公安部于1998年-1999年间签署关于送还脱北者时提供调查文件的秘密协定。”“中国有组织地参与了对朝鲜居民的人权蹂躏。”
市民联合敦促朝鲜当局停止迫害脱北者和中国停止强制送还脱北者以及韩国政府及国际社会的介入。市民联合还准备出版此报告书的英文版,并提供给联合国朝鲜人权特别官员,力图能够在本月末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讨论朝鲜国内刑讯问题。
据市民联合表示,参与深层面谈的20余名脱北者均为1993年-2005年间曾经历过咸镜北道温城郡、会宁郡、茂山郡、镜城郡、清津市以及咸镜南道咸州郡、平安北道新义州、平壤等8个地区的政治犯收容所、教化所、集结所、劳动锻炼队、“花燕子”所容所。
[以下是报告书概要]
“会宁保卫部最为臭名昭著”
提供刑讯证词的人们都异口同声地指出,会宁市保卫部是最恐怖的地方,以至于在朝鲜居民中间流传一句“保卫部中会宁最厉害”。他们都在强调与关押一般脱北者们的集体监牢不同,在押人员被彻底隔离的“地下监牢”。
曾经经历过“地下监牢”的金光洙(44岁,2004年入境)证实,“地下监牢的设置主要目的是对企图逃往韩国者或政治犯、间谍嫌疑人等实施酷刑。没有经历过的人甚至无法想像它有多么令人发指。”
他说,地下监牢里没有看守,一句话就是“能活就活,活不了就死”。甚至还能从保卫员口中听到“死了会更好受,干脆死了算了。”金氏就因长时间的殴打而导致头骨骨折,牙齿全部掉光,被捕时75公斤的体重骤减至38公斤。
他说,因为在地下监牢无论你怎么喊叫上面也听不到,所以只能独自感受死亡的恐惧。最终他只能按照保卫员的要求违心地承认自己犯了间谍罪。
被调查者们将“鸽子刑”首选为最为恶毒的酷刑。所谓“鸽子刑”就是将人的四肢反绑后吊在空中,重力的作用下胸部的所有骨骼都向下突出,使人感到骨头都要穿出皮肤般的痛苦。
这种模样使得人的胸部突起,就像鸽子的胸脯。人被长时间吊起,还要不停地被棍棒击打,就会逐渐失去知觉,全身肌肉也会麻痹。由于不允许上厕所,所以只能将大小便拉在裤子上。
为防止脱北,从1999年起强化处罚力度
即使有在押人员因刑讯逼供而死亡,也决不会进行死因调查。相关机关会强辩说是畏罪自杀,或者干脆伪造文件。
只能是死去的人承担全部责任,冤死还要背负全部罪名。即使是将尸体返还给家属时也会将死亡原因说明为“因为有罪的人没能洗脱罪名就死掉了,所以是罪有应得。”所以家属们也要被扣上罪人的帽子。
朝鲜的刑讯情况的变化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有罪推论以及全部依赖刑讯的时期(1999年以前)、保卫部体制整顿及各机关业务分担以及中国的协助时期(1999-2002年)、处罚范围缩小到单纯脱北者的处罚缓解时期(2002-2003年)、虽然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却无法确定是指效果的时期(2004年至今)。
对脱北者们的监管体制得到整顿和全面加强的时期应该是1999-2002年间。
上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脱北者群体的急剧增加,为了对此加以系统的管制和处罚,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1999年7月到11月间,在茂山郡保卫部内设置了以长期调查为目的的拘留所设施。
对女性在押人员的非人待遇极为普遍
1998年-1999年建,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与中国公安部之间签署了有关送还脱北者时提供调查文件的秘密协定,两国间一直在持续非法的合作关系。
从2000年开始对女性的非人待遇也逐渐扩大和普遍化。所谓“压水”,即让女性在押人员赤身裸体反复做起立和蹲下的动作也逐渐成为全国范围内典型的调查方式。
同时自2000年开始,脱北者集结所被用于在边境地区保卫部接受初步调查的脱北者们被分送到籍贯地调查机关或各类处罚设施之前临时关押。
从此可以推算,对于脱北者们的调查及处罚体系大致为:边境地区保卫部 – (边境地区安全部)- 各道集结所(或管理所及教化所)- 劳动锻炼对(或籍贯地调查机关)。这种模式的形成大概是在2000年左右。
有关2002年之后对脱北者们的处罚实际上是得到缓解了还是得到加强了,不同的被调查者们的观点各部相通。有些被调查者证实,2002年5月29日下达所谓“5.29方针”后不少人被当作典型而遭枪决。同时部分证言证实,从这一时期开始个地区保卫部的调查员们被其他地方出身的调查员替换,从而导致对在押人员的殴打变得更为残忍,同时还可以防止收受贿赂。
尹玄理事长 “朝鲜法律不过是虚伪的和具有欺诈性的”
金革(25岁,2001年入境),被捕时为未成年人,而历经11个月辗转多个机关后变成17岁的成人,最终被判3年刑。这是未成年人处罚和调查时间非法延长的典型事例。同时关于2000年南北首脑会谈前后平壤地区的氛围更加森严的证词也值得我们关注。
面临南朝鲜总统的来访,原本由国家安全保卫部担任的工作移交到更为强有力的机关保卫司令部。例如李光哲(22岁,易名,2003年入境)当时只有15岁,却还是受到在倒立状态下殴打以及在夜间己任轮流殴打等的酷刑。
朝鲜人权市民联合尹玄理事长表示:“酷刑的概念不能仅局限于物理性的痛苦或虐待性的饥饿等存在与否作为判断标准。”“有必要综合性地考虑为获取供诉而施加的死亡威胁或残酷饥饿或者在恶劣的团压环境中长时间被放置等多种因素。”
尹理事长批判道:“朝鲜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只是作为针对联合国等外界社会的摆设而存在。刑讯逼供极好地表现出现实与理想的巨大反差,即虽然存在法律却无法实际上无法在本国民权益保护上发挥作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朝鲜的审判制度和辩护次序从国际社会的标准判断时是多么地虚伪和具有欺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