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联合国总会第三委员会通过了朝鲜人权决议案。联合国总会第三委员会是讨论、提出总会的主要案件和议事日程的七个主要委员会之一,负责社会、文化和人权领域。
这次通过的朝鲜人权决议案指出广泛存在于朝鲜社会的酷刑、公开处刑、强制囚禁、运营政治犯收容所、对脱北者进行处罚、压迫思想宗教集会及结社的自由、绑架外国人、放任居民的饥饿等问题,督促朝鲜政权日后应积极进行改善。目前只剩在下个月的总会上通过程序的该决议案,在联合国层次上摸索关于朝鲜人权问题的对应措施时提供依据这一方面具有很大的意义。
联合国通过朝鲜人权决议案不是第一次。2003~2005年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了四次督促改善朝鲜人权的决议案。由于朝鲜政权对此无动于衷,2005年开始联合国总会本会每年讨论朝鲜人权问题。在这过程中,曾任命联合国朝鲜人权特使,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还两次拟定了敦促朝鲜政权采取转向性措施的决议案。
今年,联合国总会制定朝鲜人权决议案过程中,韩国政府与欧盟、日本一道作为共同提议国参与,树立了国民自尊心。期间,广为人知的国际人权团体们一致谴责“韩国政府为什么背对朝鲜人权问题”。过去,韩国政府由于自身把朝鲜人权问题置之度外,却呼吁国际社会在朝鲜问题上进行合作而成为国际外交舞台的笑话。近十年以来,韩国政府忽视民族的一半正经受的可怕现实,而被平壤的执政者们主张的“我们民族之间”所左右,其人权成绩处于最末尾。因此,可能很多韩国国民听到本国政府在国际舞台上以堂堂的姿态面对改善朝鲜居民人权问题的消息时,才真实地感到政权的交替。
可以说,韩国政府为总体上改善朝鲜人权而迈出了第一步。但不应错误地认为外交部在联合国总会上首次主导通过朝鲜人权决议案,韩国政府就尽了所担负的全部责任。不仅外交部,青瓦台、总理室以下所有有关部处的“公务员”们,要用“人权的普遍性”首先于“南北关系的特殊性”这一哲学武装起来并操作对朝政策。不看朝鲜政权的脸色,只为改善朝鲜居民的人权而耿直地向前走时,南北关系的特殊性才能在国际社会得到尊重,才能发挥牵引主导朝鲜的能力。对韩国政府而言,南北关系领域中不仅有朝鲜居民的人权问题,还有离散家属、国军俘虏、被绑架者和在外脱北者等需要亟待解决的众多人权问题。
当然,日后朝鲜政权肯定以联合国人权决议案作为借口威胁韩国。联合国朝鲜代表部朴德勋次席代表已抗议称,“这次决议案是试图强制性地改变朝鲜体制和思想的政治阴谋的产物,我们强烈表示拒绝”。明天开始,朝鲜的包括劳动新闻在内的所有宣传媒体,肯定会几倍地加强对南诽谤攻势。朝鲜作为对南施压的主要路线来推进的关闭开诚工业园区的胁迫将被具体化,还有可能为造成军事紧张局面而实施武力挑衅。
但这并不能通过讨价还价或妥协去解决。韩国政府要用韧劲和耐心应对朝鲜政权可能实施的胁迫和挑衅。应坚守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去推进人权问题,根据政治逻辑改变立场的做法只会导致被动。我们清楚地记得2006年当时,卢武铉政府以朝鲜的核试验和潘基文挑战联合国秘书长为由,对朝鲜人权决议案投了赞成票。说起来如此政治策略性地“恶用”“普遍性人权”的事例别无其二。韩国政府应通过这次机会清楚地表明,不管朝鲜是否进行核试验、是否同意南北交流,人权问题都不是妥协的对象。
韩国政府为在朝鲜问题上的国际合作中发挥主动性,在朝鲜人权问题上采取非妥协性态度具有重要意义。美国奥巴马新政府的副总统人选,是在民主党内对朝鲜人权问题态度最强硬的上院议员约翰柏顿。有消息认为起用为国务卿的上院议员希拉里也是如此。日本是到如今也在经受被绑架者问题的“人权受害当事国”。考虑到韩国政府的主动性由于美国和中国所起的作用而受限制,韩国政府应好好把握自身对朝鲜人权所持的原则和信念,在围绕朝鲜问题进行的国际合作中非常重要这一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