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北道裁判所,判脱北蛇头死刑

[imText1]本月13日,咸镜北道裁判所在会宁对安排居民脱北或积极给予帮助的被告人判死刑及无期徒刑。

当天,道裁判所通过市内公开裁判进行宣告公判,规定该犯罪性质为“拐卖无辜人民的叛逆罪”,并对主谋吴明南(音,会宁居民)和嫌疑人韩姜男(音,会宁居民)分别判以死刑和无期徒刑。

而在咸镜北道清津,平时与他们保持联系,把脱北者的汇款转达给在朝鲜国内亲人的身份不明男女各一名被分别处以7年、5年徒刑。多名消息通和政府机关有关人员确认了这一消息。朝鲜居民通常把道裁判所的判决结果接受为确定的判决结果。

咸镜北道会宁内部的消息通表示,“说是人贩子组织,其实只是应脱北者的要求帮其家属偷渡而已”,“通过他们去韩国的脱北者应该都熟知吴明南。”

此次事件起始于7月初,与吴明南有联系的脱北者郑某(36)在中国被捕。郑某与吴明南、韩姜南等人一起做的是把脱北者汇过来的款项转达给其在朝家属的事情,还安排几个家庭的韩国行。

当时,郑某决定前往韩国。为凑到韩国行所需费用(想直接去韩国,需要向蛇头支付400万元左右韩币),他从咸镜南道某市教化局(教导所管理局)高层干部那儿购买了750g希洛苯,再次回到中国后企图在延吉与欲购买毒品的中国人接触,却被事先掌握情报的公安人员逮捕。

郑某在中国公安机关接受2个月左右的调查之后,罕见地未在中国接受裁判而被闪电北送。郑某被北送后,吴明南等会宁市与清津市的人贩组织被保安当局破获。

而此次的裁判对象中缺郑某,外界推测已实施室内处决,或被送进政治犯收容所。

关注该裁判过程的另一消息通表示,“判决文中提到,利用中国手机一直与在韩脱北者保持联系泄漏朝鲜内部情报,并向其家属转达汇款,还让总数达16名的脱北者家庭逃到中国。”

当天进行的裁判过程中,除他们以外还有4名杀人、强盗嫌疑人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会宁市的消息通反问道,“都是为给他们找一条生路而做的事情,却判他们死刑,真是无言以对”,“又不是绑架并转手卖了他们,也不是强制性地送他们到中国。不都是本人想去(中国)才安排他们去的吗”。

Daily 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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